第6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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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于院长授意,取耳蜗、肝脏,中介xx,获利xx元。”

    “xx年xx月xx日,姓名xx,女,43岁,肝癌晚期,丈夫签署同意书,取眼球、心脏、肾脏,卖给中介xx,获利xx元。”

    “xx年xx月xx日,姓名xx,男,32岁,车祸,家属在外地,取肝脏、肾脏,中介xx,获利xx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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