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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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的股东大会,我们miga基金一定会进入董事会,miga是香港公司代持的结构,我在中国境内还有自己作为法人的投资公司,易科投资。”

    “如果我能让这家法人投资公司也占据一个董事会席位呢?”

    “我们不用顾忌20%的这条线,一旦miga基金触发了新浪的毒丸计划,它虽然无法吸收增发的股票,易科投资却能大量增持。”

    “表面上是miga基金谋求控制权,实际上,易科投资吸纳股权,这样不管是一致行动人协议还是单纯的34%,都可以对新浪产生否决性控股。”

    “马丁先生,这样能否在法理下有操作的空间?”

    方卓把想法描述完毕,询问最关键的问题,想的再好,到时候新浪反手控诉,一切成空就难受了。

    马丁惊讶了,他扭头和两位同僚讨论一番。

    甚至,拿起手机和纽约那边联系许久,探讨《威廉姆斯法案》下的操作空间,这主要是因为miga基金开曼群岛的注册地和香港代持公司的界限。

    他这种商务律师就是干这种活的,让游走在违规边界的行为变得合规。

    《威廉姆斯法案》是要让一切操作尽可能的透明,律所就是要在明文规定下寻找尽可能的博弈操作。

    “方,我认为我们可以试试。”

    马丁给予最终的意见,又称赞道:“方,你很有这方面的天赋,这是一个很有创造力的想法。”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其实只是一个特洛伊木马或者攻破堡垒的里应外合。”方卓松了一口气,“如果能确定合规,那我们就需要再拿一个席位。”

    第51章 求同存异

    方卓关于“毒丸计划”的思考得到了cadwalader律所三位律师的认可,但这个操作的关键点落在了董事会席位上面,这不是律所能帮忙的范围。

    他们只能围绕方卓有信心操作席位来制定更符合法规的方案,进一步完善后续动作的细节。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收购并购经验的律师,马丁几乎是瞬间就有了更狠辣的灵感操作。

    比如,按照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持股超过10%的股东,即所谓的内部人士,在购入或者卖出股票的六个月内不能进行相反操作。

    所以,马丁提出一条很针对性的建议,假如席位到手,“毒丸计划”实施的定向增发不仅仅是面向易科投资,那时,其它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都是潜在的竞争对手。

    那么,只要易科投资在六个月内从他们手中买到股票,他们就无法参与定向增发的新股买入。

    也就是说,如果今天2月27号从大股东段永基手中买到股票,只要在8月27号前触发新浪的“毒丸计划”,那么就能迫使段永基方不能增持股份。

    这样将会有利于易科投资的大幅增股,又避免出现一位能够一票否决的大股东。

    这条交易法的规定是用来禁止内部人士进行短线操作,但用在恰当的时候便能产生指东打西的效果。

    方卓听完马丁律师讲解的细节,颇有些庆幸自己请来了专业人士操刀,不过,国内的部分显然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不论是董事会席位还是在持股相对较多的股东身上动手都需要一些额外的影响。

    大年初一的晚上,方卓没有回家吃饭,一边招待三位律师,一边探讨更好的操作。

    因为计划有所改动,所以三位律师之间也在相互探讨,力求在发动的时候能够达成最好的效果。

    次日,大年初二又是一整天的沟通,时不时的还接到纽约律所方面研究的意见。

    正如同新浪去纳斯达克上市时创新性的开创了vie架构,方卓此时为了谋求这块“无主之地”的控制权也在力争能够符合美国各种方案条规的框架。

    大年初三,也是三月份的第一天,三位律师们在安排下去逛了上海这座从未来过的城市,方卓则是召开了一个人数不全的易科会议,布置一部分假期后的工作安排。

    这一天,眼瞅着过个年都见不到儿子几面,赵淑梅和方同俩人有些好奇的跟着一起到了公司,他们没打扰开会,就是在恒隆23层逛了逛。

    上午十点半,方卓匆匆结束会议进入总裁办,瞧见咖啡对饮的两人。

    “爸,妈,嘿,让你们和舅舅他们去外滩玩,非要来我这,无聊了吧?”

    “不无聊,挺有意思的,小卓啊,你那书架上的书是真看还是装样子的?”赵淑梅指了指办公室里的书架,她刚才看到上面的种类挺多。

    方卓接水泡茶,随口答道:“上面的基本都翻过,但没有一本是看完的。”

    赵淑梅惊奇道:“为什么没有一本看完?”

    “像我从纽约带回来的萨特金《递归宏观经济学》,那是那边的一个教授推荐给我的,他也就只推荐几个章节,我就按他说的来看了。”

    “有不少书我是有不解才翻开看看,用来对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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