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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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唱得好。”叶纤红只好继续安抚他。“如果不好听,就算请人帮忙,也只是放一次算一次,没多大效果。”
    这是没办法的事。
    真正大红大紫的歌,好听是第一步。
    任何一首能在街头巷尾传唱的歌,都经得起一听再听。
    至少前世容祖儿的版本,达到过这样的高度。
    白翌宸的唱功虽然稚嫩,但是九十年代初的市场,跟容祖儿的时代肯定不同。
    这时候没有网络,香江的宣传虽然跟前世的流量明星差不多,各大公司到处为自己的艺人打榜,但是好歌成名确实比前世容易多了。
    果然,经过十来天的推广,这首歌开始在香江的街头巷尾,悄悄流行起来了。
    而白翌宸也开始在唱片公司的安排下,到广播电台宣传自己的歌。
    如果不出意外,一炮而红应该已成事实。
    叶纤红见事情办完,来香江也有二十天了,于是准备回深城,跟温俊汇合后,再聚几天,然后回虞城。
    温俊跟章诗萍原本计划在国外呆足一个月,因为蜜月结束后,需要回家一趟,正好叶纤红和胡向阳在自己的家乡,于是提前回来,尽一下地主之谊。
    没想到父亲突然被调到深城,那他更应该提前回来,安排一下了。
    第二天两人到深城的时候,直接被温俊接走了。
    “小红,谢谢你。”章诗萍一看到叶纤红,就冲过来抱住她。
    或许是因为跟父亲其它的孩子关系冷漠,所以更看重白翌宸这个表弟。
    可是自己能力有限,很多时候并不能帮到他,这让她一直很愧疚。
    现在通过小红的帮助,他不但唱歌比赛获了奖,还正式加入唱片公司。
    这样一来,算是有了一条很好的出路。
    这次表弟出唱片,原本她比较担心。
    一般来说,除非公司看中你的潜力,愿意力捧你,否则第一张唱片,很难溅起水花,赚到大钱。
    毕竟新人大家不熟悉,受的关注自然少,需要慢慢熬才能出头。
    没想到小红又帮他写了一首歌,唱片刚出来,就已经有了大红大紫的倾向,她怎么能不激动。
    在香江这个特别现实的社会,只要你的能力获得肯定,那就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将来在这个行业越走越远。
    就算是四大天王,也是因为利益原因,才能被唱片公司大力宣传和推广。
    否则唱功比他们好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其它人没有机会?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想说什么,嫌弃地白了她一眼。“白翌宸是你的表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弟弟。”
    这样说虽然有些矫情,问题是这次来香江,被这个小子缠上了,她就算不想帮,也不行啊?
    温俊和胡向阳是老朋友了,见面举拳碰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了。
    于是一起上车,回温俊深圳的家。
    这边的房子,是他在虞城开王子饭店赚钱后,自己出钱买下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章诗萍是香江人,一直想搬出来自己住。
    香江的房子是天价,她买不起,深圳和香江这么的,这边有房子了,她想过来住也方便。
    这套房子位于皇岗那边,离叶纤红前世生活过的地方并不远。
    为了不被打扰,他买的是一栋独门独户的老房子,因为重新翻新过,住起来倒非常舒适。
    “喜欢这边吗?”温俊安顿好两人,一起在客厅坐下来,随口问道。
    胡向阳没有浪漫细胞,小红说哪里好,肯定只会附和说好,所以他直接问叶纤红。
    “不错。”叶纤红笑着点头。“这些日子天天逛街,把当地的特色菜和小吃,都尝了个遍,非常过瘾。”
    这是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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