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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
    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
    *
    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
    并不ooc的小剧场:
    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
    *
    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
    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
    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
    是,殿下。兰斯平和道。
    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
    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
    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
    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
    真干净到反光。
    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
    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
    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
    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
    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
    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
    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
    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第38章 掌中鲜血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 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 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 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 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 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 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 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 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 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 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 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阅读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他淡然地阅读着羊皮纸,嗓音与平日无异:去取你的血来。
    身后没有动静。
    路加愠怒地回头:我说过,要提前将血液抽送到器皿里,在需要的时候呈送给我。看起来你完全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兰斯静静望着他。
    殿下语气凶得像一只准备扑咬鸽子的猫,脸颊却浮起浅粉色,眼睛瞪着他,明亮得像火焰与星辰。
    殿下,天气渐热,血液过早离体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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