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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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这孟珩的自尊心出乎意料的强啊。
    她看见屋里的门开着,但孟珩的父亲孟良却不在的样子,心中不由生起疑惑:这孟良的心还真大啊,人不在,也敢放任自己的儿子外出。
    她直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院子中的一张桌子上。
    孟珩慢慢地推着轮椅,视线长长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疑惑她与过去的差别。
    杜云夕放好东西以后,走到那头野猪面前。她出手的时候可没留力气,一个石头过去就让野猪毙命。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头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野猪是她杀的,那么肯定是属于她的。野猪肉就算按照猪肉来卖的话,这样一头野猪也能够卖个五两银子了。
    只是她若是扛着这么重的一头野猪去城里的话,恐怕会吓死不少熟人吧。
    她转头看向孟珩,按照记忆中所得,这孟珩并非那种多话的人,事实上,他也鲜少同村里人交流,仿佛将自己隔绝于所有人之中。
    所以,这个人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孟珩淡淡道:“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杜云夕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多谢。”
    孟珩微微怔了怔,垂下眼睑,什么都没说。
    杜云夕犹豫了一下,既然已经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寻常了,加上孟珩也不是那种多话的,同村里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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