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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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极力在他的一众打手中站在高处,我确实也做到了,除了周京书,我在周家有不小的话语权,但周京书好像依旧不记得我究竟长什么样。

    或许也不是不记得,是他不屑多看一眼。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周京书与往日一样戴着眼镜坐在沙发上看着公司的资料,手边是一杯咖啡。

    他从来都是那么道貌岸然,熨烫规整的西装与那副眼镜衬的他时时刻刻都是儒雅和煦,真像个君子。

    周京书的气质温和,书卷里的盘玉和他很像,但我知道,他实际上比谁都狠。

    可以对自己的手足兄弟下手,也可以做出见血喷涌品味欣赏的神色。

    他没有抬头的时候我会大胆的凝视他,在黑暗中我一直放肆。

    高昂的定制的西装与他适配的完美,我无数次想过他这样的人被人扒光了会不会还能佯装。

    我不想做他的打手。

    我想,扌他。

    一直都想。

    他那样正经的伪君子在床上任人玩弄的时候自然会撕下所有伪装,不知道会不会红着眸喘息着求饶,我想看,想到发疯,那样疯狂的欲望驱使着我,近在咫尺的距离,不需要戴眼镜他一定能看清我。

    我不想听话了。

    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炙热,他发现了我,周京书抬眸的时候我的眼神垂了下来。

    觊觎主人的*会被乱棍打死。

    我不会有好下场。

    但那又怎么样,死之前能尝到血腥味是件美妙的事情。

    周京书的手勾了勾,示意让我过去。

    他应该又忘记我的名字了。

    林元洺。

    林元洺,其实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难记。

    周京书从他手里的资料中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白皙的手指节泛红。

    爱就是欲望,我对他一直有欲望。

    “把这个人带回周家。”他的语气一如往常,是命令,绝对的命令。

    他总是这样。

    谁让我是呼之即来的下人呢。

    我淡然地看向他递过来的照片,我认识照片里的人。

    很漂亮,也很乖巧,生的冷冷清清那双眸子却无端勾人的紧,我见过他。

    是夏寻谦。

    周京书喜欢他,我是不是也要爱屋及乌的喜欢呢。

    那天我知道答案了,不会。

    会想杀了他。

    我抬手去接,手指刻意触碰到周京书的指尖,我并没有要退缩的意思,如果他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生气了,我想杀人,想让夏寻谦从这个世上消失,但他没有看我。

    所以他依旧觉得我是匍匐在他面前的下作之人。

    感受到我指尖的温度,周京书瞥了我一眼收回了手。

    我今天穿的还算好看,不知道他能不能记住了。

    “出去。”周京书总是这样,给了命令就等结果,因为他手下的人总能办好,他又开始驱逐我。

    我没走,他桌上的咖啡喝完了,我拿着重新给他磨了一杯放回去。

    整个周家,没有人比我更懂他的喜好,他也习惯我的伺候,放肆的时候我可以在他看书的时候站在屋子里两个小时。

    磨好咖啡后我见他顺手就端起来喝了一口,他对我没什么防备,如果是那种能让他听话的药呢?

    他现在是不是也喝了。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能会杀了我。

    我看了他一会就出了门。

    将夏寻谦带到周京书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神里面是有光的,和面对周家那些人不一样,沉浮明亮的灯光闪烁,清冷的风和夏寻谦一起到他身边,那时候他像一个鲜活的人,会笑,眼睛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不是谦谦君子的刻意造作,那就是他自己。

    原来他真的喜欢夏寻谦。

    原来他喜欢一个人也会笑。

    原来他可以第一次就记住一个人的名字。

    人的心当然会跳动,我的心口有一个巨大的窟窿,周京书什么时候想看,我都掏给他看。

    我想掐着他的脖子让他看着我,想告诉他我难过,想告诉他我叫林元洺,想把夏寻谦赶出去就在周家的客厅强要了周京书!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流淌的飞快,要将我吞噬,溺在血泊。

    我当然没有这么做。

    其实我还挺喜欢看他笑的。

    周家也是个吃人的地方,他没睡过几个安生的觉,好不容易会笑了,那就这样吧。

    他喜欢夏寻谦,我就替他护着夏寻谦。

    我对夏寻谦了解的不多,只觉得他长的漂亮像个易碎的洋娃娃,确切的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就像我变不成他。

    纤长的手指细嫩的像是什么活都没做过,但眼底的韧性又像是和我一样的人。

    肮脏泥坑里的人。

    怎么会一样呢,我的手一定没他的好牵,都是常年拿刀握棍的老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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